多年前,小型的房東用握手來決定租金與租期,現今仍有許多房東購買書局賣的租賃契 約,如果你認為這樣就可以了,那還不如用經文來寫租賃契約,反正沒人看! 上述 DIY 狀況,是最常出問題、而且沒有效果的。如今房東與房客的關係,已經變得十 分複雜最主要是因為法律的規範與房東管理認知程度,產生很大的不同,導致租賃市場 有了很大的變化。 房東多更多的責任,房客多更多的權利,租賃契約可以事先預防困擾房東的因素,如果 不寫契約或提供難解又長的契約,通常最後大多都會導致混亂的狀況。 想想看,如果一份精美又長篇大論的契約書,寫明著不可養寵物, 結果沒有人注意到,當房客帶了隻狗搬進來時,您看看會怎樣? 一份不明確的契約一旦打下,任何一個有關修繕、押金的小意見, 都是造成糾紛的潛在因素 。 所以寫一份清楚、易懂又詳盡的租賃契約書,是不准有任何藉口與不容草率的。 除了預防困擾,一份好的契約是會引發房東對這些重點議題仔細處理的。 租賃契約實質的用途是可以協助解決糾紛的! 如果真的發生糾紛,書寫明白的契約書就派上用場了, 譬如房東在何種狀況下可以進入已出租的房間, 甚至要花多久時間處裡這些問題等等。悲慘案例如下~ 有位房東,他的大樓只租女生,當這位乖巧、生活單純的女同學, 住進來後、房東 著實鬆了一口氣,所以契約上也就沒有特別留心了。 可是三個月後,這個女同學竟時常帶男友回來過夜,對同棟的女生 造成很大的困擾,紛紛上網討論。雖然要求她搬走, 但流言愈滾愈大,出租率急遽下降,毀了房東 辛苦建立起的口碑, 可是當初用的書局通用契約,對違約罰責缺少規範, 使得房東連基本的賠償都索賠無門,真 是損失慘重。 租賃契約應有什麼內容? 簽約要注意的事項? 遇有糾紛,要如何處理?